當天下午13:30左右,國內貨運部出港管理室收貨員在收貨時發(fā)現一票貨物外包裝粘貼有9類危險品標志,該貨物在傳送帶上等待安檢。發(fā)現此情況后,收貨員立即制止該貨代公司交運貨物,詢問該貨物的真實品名。在貨代公司人員也不確定的情況下,進行安檢檢測,發(fā)現無危險后,對該件貨物進行開包檢查。經開包,該件貨物為汽車方向盤氣囊彈射裝置,確定為9類危險品。貨運代理人誤將該貨物按照普通貨物進行交運。收貨員立即通知了值班主任,并將貨物暫扣等待處理。值班主任對貨代公司進行安全教育后將貨物歸還并做退運處理,同時按照代理人黑名單制度將代理人列入黑名單。
據悉,地服公司國內出港不收運危險品和禁運品,只收運包裝符合第二部分的鋰電池貨物,收運的貨物必須符合DGR及CCAR276-R1的規(guī)定。國內貨運部將持續(xù)嚴把貨運收貨關,確保實現全年安全目標,為明年安全生產打下扎實的基礎。